叶志翔
叶志翔,1958年11月出生于浙江省松阳县。1982年毕业于浙江工学院,教授级高级工程师,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浙江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现任国家氟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主任、巨化集团公司董事长,兼任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副会长、中国氟硅协会副理事长、浙江省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会长、浙江省科协第六届委员会常委、浙江大学MBA研究生特聘导师。
叶志翔长期从事化工生产、氟化工工程技术及管理工作。主持了对引进甲烷氯化物、AHF、F22等国外技术的再创新;组织了巨化氟化工产业链向下游延伸,形成了从基础原料到ODS替代品、氟精细化学品、氟树脂等18个品种的完整产业链,带动了传统产业的升级换代;开发了副产物HCL高效脱氟技术,使之可用于生产PVC、氯磺酸,实现了废气的资源化;通过自主创新体系的培育,创建了国家氟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合作园、浙大巨化联合研究所、氟化工实验工厂等创新平台,带领巨化工程技术人员成功开发了30余项氟化工新产品和新技术,获得了13项发明专利,使企业拥有了一批自主知识产权技术和产品,摆脱了国外技术封锁。主要业绩如下。
一、重视发展战略研究和实施,打造氟化工先进制造业基地
立足国际、国内氟化工产业发展,提出了“打造中国氟化工先进制造业基地”的战略目标,组织巨化集团公司集中力量抓好以“氟化工上游装置技术改造、规模发展,下游产品深度加工、精细发展”为主线的第二轮产业结构调整。浙江省政府于2004年正式将巨化纳入氟化工先进制造业基地培育规划。在2007年发布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百强企业中,巨化以销售收入72.5亿元列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经营业绩第22位、列基础化工原料制造业第5位;在2007中国企业500强中,巨化列第478位;在世界品牌实验室发布的“2007年中国品牌500强”中,巨化集团公司居第100位。
二、组织开展氟化工产业创新,提高企业核心竞争能力
先后组织实施了三项浙江省重点工程,推进巨化氟化工主业的产业创新,氟化工一期、二期企业先后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企业。氟化工一期还被评为“国家火炬计划优秀高新技术企业”、“国家火炬计划重点高新技术企业”,其所有产品被认定为浙江省高新技术产品和名牌产品,F22产品荣获“中国名牌”。在叶志翔的领导下,巨化的氟化工规模得到快速扩张,技术含量得到有效提升,形成了符合巨化实际的产业结构、产品结构,提高了产业集中度,进一步奠定了巨化作为国内最大的氟化工企业的龙头地位,也为企业赢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仅氟化工一期近8年累计创造的利润就达到了7.9亿,成为巨化的主要经济效益支撑。而氟化工三期(六氟丙烯)通过技术攻关,主要原料四氟乙烯的消耗水平已经跻身国际先进行列。
三、积极构建自主技术创新体系
叶志翔组织培育了一批技术创新的载体和平台,构筑了具有开发、开放特色的企业自主技术创新体系,设立了科研开发风险基金,推进了国际科技交流与合作,组织实施了一批重大科研攻关项目,主持了多项国际经济技术交流与谈判,为企业赢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主要有以下工作。
1主持创建了国家级技术中心
2000年创建以来,共有23项成果转化为生产力或正在进行产业培育,其中多数成果填补国内空白,获得了5项专利。在国内率先开展了含PFOS和PFOA物质的替代品研发工作。巨化技术中心被列为浙江省重点创新能力培育单位。
2组建了国家氟材料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其氟化工实验工厂开发成功的1项ODS替代品、1项含氟表面活性剂、1项含氟药物中间体、3项新型含氟树脂产品已经在进行批量试生产和市场开拓阶段,市场前景广阔,有的产品已经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其中2项产品填补国内空白,其他产品技术国内领先。
3深化中俄科技合作
与俄罗斯共同实施了“聚四氟乙烯”、“共同开发新型氟聚合物” 等10多个科技合作项目,其中“大直径氧化铝晶体”项目被列入国家和浙江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煤加氢等离子制乙炔中试”项目被列入2003年浙江省科技重大国际合作专项;“全氟环己基甲酰氟合成技术开发”项目被列入中俄两国总理定期会晤委员会议定书。采用开发开放的思维,2001年独创性地组建了全国首家以企业为主体的国际科技合作园区(浙江巨化中俄科技合作园),至今已拥有9家企业和2家技术研发中心,2006年中俄园实现销售收入达到22.3亿元,利税2.8亿元,出口创汇1800万美元,累计引入2亿多外来资金。2004年叶志翔被中国国际贸促会聘任为“中俄双边企业家理事会中方理事”。
4积极开展科技合作与交流
组织巨化与清华大学、浙江大学建立联合实验室和研究所。与浙江省博士后联谊会合作设立了浙江巨邦高新技术有限公司和精细化工研发中心。主持企业博士后工作站工作。2000年担任工作站主任,先后任三位博士后的企业方导师。目前三位博士已先后顺利出站。
四、创新有巨化特色的循环经济发展新模式,组织实施了清洁发展机制项目(CDM项目)积极组织开展清洁生产机制(CDM)项目,其中第一套年分解500吨HFC-23项目经联合国批准于2005年建成投产,使巨化成为国内首家实施二氧化碳排放权交易的企业(交易期7年),既获得了西方国家最新的温室气体HFC-23分解先进技术,又为国家和企业获得了可观的经济效益。第二套CDM装置于2007年9月建成投产。
依托科技进步,认真做好节能减排工作。2004~2006年,巨化销售收入增长了87.4%,但新鲜水用量却比2004年减少了25%,水循环率提高了7%,废水排放量减少了29%,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排放量COD削减了5.7%、氨氮削减了44%,全面达到了浙江省政府在新形势下对巨化环保的新要求,促进了巨化又好又快发展。2007年4月巨化入选浙江省20家“最具社会责任感企业”,并成为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协会倡导的中国石油和化工行业推进“责任关怀”的首批试点企业。
五、主要获奖情况
作为第一完成人的“万吨级全液相二氟一氯甲烷生产新工艺”项目被评为国家优秀火炬计划项目,并被评为2002年度浙江省科技进步奖一等奖。作为第一发明人的“四氟乙烯和六氟丙烯共聚物制备方法”获得2005年国家发明专利证书。作为第八发明人的“一种合成二烷氧基丙烷的方法”获得2005年国家发明专利证书(与浙江大学共同申请)。
2001年被浙江省经营管理研究会评为省第七届经营管理大师。2002年被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等单位评为中国经营大师。2005年被浙江省企业联合会、企业家协会表彰为第四届浙江省优秀创业企业家。2006年被浙江省人民政府认定为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是浙江省省属国有企业中唯一获此殊荣的经营者。
京ICP备号
版权所有 何梁何利基金
THE HO LEUNG HO LEE FOUNDATIO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