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何梁何利基金2006年度专业评审会议上的讲话
信托委员会主席、评选委员会主任朱丽兰

来源:何梁何利基金会 时间:2006-08-23

朱丽兰主任讲话
 
朱丽兰主任讲话

各位专业评委:

         今天,我们举行何梁何利基金2006年度专业评审会议。出席会议的各学科领域100多位评委中,有的专家曾多次参加专业评审工作,有的专家是首次应聘履行专业评委的职责,今年我们适度增加了来自西部、内地和研究开发一线专家担任评委。大家在炎热的夏天,相聚一堂,为科技奖励工作贡献力量。这里,我代表基金信托委员会、评选委员会,对各位评委抽出宝贵时间,志愿为何梁何利基金服务,为我国科学技术界服务,表示热忱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2005年6月30日香港特别行政区高等法院通过了何梁何利基金《信托契约》的修订案,10月24日有关《补充契约条款》经各方签字生效。何梁何利基金已平稳过渡到新的发展阶段。根据基金捐款人的意愿,今年基金信托委员会一致通过了有关评选工作的改革方案,并决定在今年试行。因此,今年是何梁何利基金成立第12年,也是基金承前启后、与时俱进的一年。

         下面,我通报一下有关情况,并就如何做好今年评选工作,谈几点意见。

         一、关于基金《信托契约》修订案

         何梁何利基金是香港爱国金融实业家何善衡、梁銶琚、何添、利国伟先生于1994年3月30日捐款4亿港币在香港成立的社会公益型慈善基金。基金的创立者所表达的“在中国的土地上,建立中国的奖励基金,奖励中国的杰出科技工作者”的崇高愿景,如今已在祖国科技界深深扎根。1997年,朱镕基同志为基金题写的12个字:“高谊可风、功在当代、泽被永远”,是对基金创立者的义举、善举做了最精辟、最贴切的概括。

         何梁何利基金依香港普通法实行信任委托制度。《信托契约》是基金的基本法。它规定了基金的宗旨、组织结构、捐款人与信托委员会的相互权利、义务和责任,以及信托委员会、评选委员会、投资委员会的组成和机制等。这是基金依法规范、稳定运行的保障。12年来,在四位捐款人之中,梁銶琚、何善衡、何添先生相继都在九旬高龄与世长辞。他们的子女继承父志,热心推进这项科技奖励事业的发展,表达了可贵的爱国热忱和优良品质。但在法律上,以自然人名义的捐款人去世以后,原《信托契约》规定他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出现了主体的缺位。为体现基金捐款人的持续性、完整性,并充分发挥老一辈捐款人子女秉承遗志,推进基金崇高事业的积极作用,经咨询香港法律界人士,信托委员会提出了《信托契约》修订案。去年6月30日,香港特区高等法院经公告、批准该修订案。同年10月24日有关《补充契约条款》经过各方签署生效。根据该修订案业的《补充契约条款》,何梁何利基金的捐款人统一变更为“与捐款人有关的慈善基金有限公司”,即四位捐款人为何善衡慈善基金有限公司、梁銶琚慈善基金有限公司、何添基金有限公司和利国伟先生之伟伦基金有限公司。上述慈善基金有限公司的成员,为创立者的家属子女。此外,《补充契约条款》还根据实际需要,对信托委员资格等其他条款也做了适当调整。

         这次信托契约的修订,意味着基金捐款人已经实现了由当年老一辈爱国金融实业家向热心祖国科技事业的年轻一代的过渡。新一代捐款人满怀热情地讨论了基金发展大计。根据他们的意愿,本着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原则,今年信托委员会决定对评选工作做适当改革。

         二、关于评选工作改革方案

         今年是基金成立第12年。为了总结经验,与时俱进,开拓创新,评选委员会根据新一代捐款人的意愿,从去年颁奖大会以后,到今年4月底,由段瑞春秘书长牵头,组成专题小组在北京、上海、广东、辽宁、吉林、云南、海南、山西、宁夏、新疆等地进行调研。在广泛听取科技界、教育界和社会各界意见的基础上,为优化何梁何利科技奖的结构,提升基金促进科技进步与创新的重要作用,提出了改革评选工作的报告草案。

         首先,评选委员会认为,12年来何梁何利基金的成功实践应当充分肯定。这一点,我国科技界、教育界和社会各界也有目共睹,有口皆碑。:

         ——基金开辟了以人为本,重奖杰出科技人员的先河,促进了我国科技奖励制度的改革,催生了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和省、自治区、直辖市的科技大奖,何梁何利基金的先导和示范作用已经得到历史的见证。

         ——基金重奖了一大批杰出的科技工作者,有力地促进了我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实施。基金12年共奖励23位“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得主和600位“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得主。自2000年以来,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的9位获奖人中,有7位是何梁何利基金科技奖的得主。

         ——带动了社会力量设立科技奖励基金,推动科技事业发展的时代潮流。在何梁何利基金捐款人的义举和善举的影响下,我国内地和香港相继诞生了140多个由社会力量设立的科技奖,形成由国家奖励、社会奖励和单位奖励三者结合的推进科技进步的强大合力。

         ——促进了祖国内地和香港的科技合作与交流。基金评选委员会每两年在内地或香港举办学术报告会,通过评委和获奖人的精彩报告,加快了当代科学前沿信息的传播和知识的普及,不仅鼓舞了一批又一批科技工作者努力攀登科技高峰,而且在全社会弘扬了科学精神、科学风尚和科学思想。

         总结何梁何利基金12年的历程,随着时代的发展,形势的变化和时间的推移,何梁何利基金的评选和奖励工作也面临新情况、新挑战,暴露出一些不足之处,有些问题比较突出,需要改革和改进。

         一是获奖人年龄居高不下,老年化状态严重。12年来,623位何梁何利基金的获奖人,平均年龄为68.8岁。40岁以下的获奖人仅2人,41岁至50岁的获奖人为26人,获奖人集中的年龄段是61岁至80岁,共434人。尽管每年都强调向年轻的科技工作者倾斜,但获奖老龄化趋势始终没有得到扭转。

         二是获奖人中两院院士比例过高。“院士奖”色彩较重12年来,623位获奖人中,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共466人,占获奖人总数的75%。我说过,两院院士对我国科技事业发展有重要贡献,获得科技奖励是无可非议。当选院士已经是很高的荣誉。就何梁何利基金创立者的初衷而言,希望基金更多地鼓舞和激励在研究开发一线的优秀中青年科技人才,为他们的成长注入强大动力。

         三是奖项设计偏重基础科学,技术创新的奖项有待加强。目前,“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分为数学力学奖、物理学奖、化学奖、天文学奖、气象学奖、地质学奖、生物学奖、农学奖、医学奖、古生物学和考古学奖、技术科学奖等奖项。在基金创立之初,针对国家科技奖励较多集中在发明和科技进步成果的状况,加强对基础科学的关注是有积极意义的。但在国家提升自主创新能力的今天,基金奖项安排的结构性问题日益突出,有关对产业技术与自主创新的权重明显偏低。另外,马太效应较为严重,获奖人地域和部门集中度高,对西部、内地、边远地区技术创新,和对区域创新和产业创新的奖励尤为不足。这些地区以及产业部门、基层单位的提名人少,推荐候选人少,获奖人更少。

         我们认为,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工作存在的上述问题,是前进中的问题,是当前科技奖励中普遍存在的问题。作为社会力量设立的何梁何利奖,有着机制灵活、反应灵敏的特点,应当本着与时俱进的精神,通过改革把存在问题解决得更好一些。

         下面,我简单通报一下基金信托委员会通过的改革方案。有关材料将由会务组发到各组。

         (一)调整奖励结构

         何梁何利基金科技奖在 目前的“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基础上,增设“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分设青年创新奖、区域创新奖和产业创新奖,以适应国家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战略要求。“科学与技术进步奖”奖励的对象是做出重大发明、发现和科技成果的完成人,“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对象是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实现重大经济社会效益和价值的科技创新事业家。“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奖金仍为100万元,“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均为20万港元。今后,从每年奖金总额中,划出1/4的比例,用于“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奖励通过自主创新,实现科技成果转化,建立自主知识产权和着名品牌,创造和展示出重大效益和价值的科技人才。

         (二)调整奖励标准

         1、“科学与技术成就奖”既授予长期致力于推进国家科学技术进步,贡献卓着,历史上取得国际高水平学术成就者,也授予在科学技术前沿,做出最新重大科学或技术成就,攀登当今科技高峰,领先世界先进水平者。

         2、“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的评选要突出近年来的科技成就,即以被提名人1996年至今所做出的科学发现、技术发明和科学技术成果作为主要依据,要着重考察被提名人的科学技术水平和贡献。不与其获得过国家奖和其他科技奖的等级和多少挂钩。仅有历史贡献,近10年没有突出成就的,原则上不授予“科学与技术进步奖”。

         3、“科学与技术创新奖”是个新的奖项,今年进行试评。科技创新是有明确经济、社会价值目标的行为,使完成科技成果转化、实现科技产业化的实践。对“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评价,不能沿用传统的评价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的观念和指标,而要把重点放在被提名人的科技创意,放在成果转化和科技产业化的贡献等方面。“科学与技术创新奖”的得主,既要看其科技创意和科技成就,更要看其基于自主创新和成果转化所创造和展示的巨大效益和价值,尤其是,对环境、资源、区域经济、产业升级和社会公共利益的突出贡献,要关注其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和着名品牌建设。

         (三)改进和完善评审程序

         一是为落实改革目标,在提名人队伍方面,增加100家国有重点大型企业、高新技术企业、民营科技型企业的总经理、30家重点大学的校长、20家科研院所的负责人和主要行业协会秘书长为提名人。

         二是在专业评审结束后,将增加对推荐名单的复核、对于“科学与技术成就奖”候选人,将到其本单位和同行单位考察。对于“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增加专项介绍和实地调研。

         三是为扩大提名和推荐渠道,评选委员会将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部分行业协会、企业集团设立联络员,负责沟通信息,组织协调提名活动。目前已聘请第一批联络员24名。

         三、关于做好今年评选工作

         根据今年信托委员会会议通过的经费预算,2006年可用于颁发奖金的总额为1100万港元。今年初,评选委员会向国内外提名人共发出提名推荐书2076份,在规定的期限内收到推荐材料319份,有效被提名人223人。根据信托委员会决定,今年5月评选委员会向有关省市和部门联络员发出提名推荐“科学与技术创新奖”候选人的通知,截止7月10日,共收到推荐材料53份,有效被提名人53人。

基于今年奖金总额的“蛋糕”,昨天晚上,段瑞春秘书长召开预备会议,与各组召集人商议,提出今年“科学与技术成就奖”、“科学与技术进步奖”、“科学与技术创新奖”评选目标的建议。据此,预备会议确定了各组初评候选人的人数。“科学与技术创新奖”是初次试评,有关准备工作还不够充分,将在7月底另行组织评选,不在这次会上评选。我赞成预备会议的安排。专业评审是评审工作的第一道关口,也是保障评选质量和提高评选和效率的基础。这里,我谨代表评选委员会提几点要求。

         第一、认真学习贯彻中央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的指示精

         神,高起点地做好何梁何利基金评选工作。我国《国家科学与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了“自主创新、重点跨越、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基本方针,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作为面向未来的重大战略。我们一定这个大政方针贯彻落实到基金的评选工作之中。当今世界,经济竞争、国力竞争归根结底是一场创新战。其上游延伸到基础研究,中游覆盖了研究开发和产业升级换代的全过程;下游推进到产品、服务和营销的各个领域。“以市场换技术”,是买不到维系核心竞争力的先进技术的,必须把提高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国家战略,别无选择。自主创新是伟大的社会实践。创新不是科学家的“专利”,企业家的创新、工程技术人员的创新、社会发明家的创新以至能工巧匠的创新,都是推进我国科技进步的巨大力量。我希望大家支持信托委员会关于评选工作的改革方案,支持基金奖励结构作和机制的创新,通力合作,把何梁何利基金的各个奖项的评选工作做得更好!。

         第二、严格执行“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规则。根据信托契约和评选章程,贯彻“公平、公正、公开”的评选规则,是评选委员会工作的指导方针。这个问题,我是逢会必讲。因为“三公”,是基金权威性、公信力的源泉,是一个具有国内和国际影响力的科技大奖的生命线。最近,评选委员会更新了网页版面,把作为基金面向社会的窗口。基金提名的通知、评选章程、评选标准、评选委员会成员名单、历届获奖人的信息等,在网上全部透明公开,实行阳光工程。目前,学术界出现了一些“弊案”。社会反响不小。这就要求我们每一位评委,要倍加珍惜何梁何利基金的良好传统,珍惜科技界和社会各界对我们的信赖,自觉坚持“三公”原则,使评选结果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在座的各位评委,不管来自哪个部门、哪个领域,哪个单位,都应该本着对基金负责、对科技界负责、对社会公共事业负责的精神,正确定位,公正评选,不负众望,不辱使命,行使好你们的评选权。多年来,绝大多数评委身体力行,使何梁何利奖才有今天这样良好的声誉。我今天再强调这些,是希望大家能做得更好!

         第三,正确把握和处理评选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有两个问题,曾经讲过多次。今天我再强调一下。

         一是掌握好评选标准,努力提高评选质量问题。按照改革方案,今年有关奖项的评选标准做了一些调整。例如,“科学与技术成就奖”不仅授予毕生致力科技进步事业,贡献卓着,社会公认,并达到国际高水平的科技工作者,而且也可以授予在科学技术前沿,做出最新重大科学或技术成就,攀登当今科技高峰,领先世界先进水平者,不管年长还是年轻,诺贝尔基金的评选就是这个原则。再如,“科学与技术进步奖”要严格考察被提名人近10年的贡献。这样,我们才能使何梁何利奖与时俱进,在激励我国科技工作者进军当代科技前沿、攀登科学技术高峰的过程中,发挥更大作用。这些,要切实贯彻到评选工作中去。

         二是注意克服基金获奖人老年化和结构比例失衡的问题。基金获奖人中,老年科学家多,两院院士多,地域分布集中度高,这是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希望大家在评选政策的具体把握上,树立科学的人才观,正确认识学历与经历、学位与学问、智商与智慧的辨证关系,使何梁何利基金更好地激励和扶持全社会的创新群体, 切实做到在坚持评选标准的前提下,向年轻优秀的科技人才适度倾斜,向在基层研究开发一线、创建自主知识产权和民族品牌的科技骨干适度倾斜,向扎根祖国西部地区和内地艰苦环境、无私奉献的科技工作者适度倾斜。

         今天,我就谈这些意见。最后,再次感谢大家对何梁何利基金的支持和贡献。